工商舖投資

續約事宜

假如某份租約之租期即將屆滿,業主與租客可商議是否續約。 在以往,住宅物業的業主差不多必須與原有租客續租。 可是,有關的法例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經歷了重大的修訂。簡單來說,除非雙方已有協議,否則業主可選擇是否續約,不論住宅或非住宅物業亦然。有關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租務法例的修訂詳情,請參考第XI部分: 租務條例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九日起作出的修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