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舖投資

完成買賣交易

完成物業買賣交易的步驟: 步驟 負責人 1. 草擬轉讓契(*註釋a)。 買方律師 2. 審閱轉讓契。 賣方律師 3. 賣方安排買方在收樓前最後一次視察單位。 賣買雙方 4. 簽署轉讓契及按揭契(如有) 。 買方 5. 將樓價餘款的支票交給買方律師(如果買方獲得按揭貸款,銀行將款項交給買方律師)。 買方 6. 簽署轉讓契及把單位的鎖匙交給賣方律師。 賣方 7. 把轉讓契及鎖匙交給買方律師,這通常在交易完成當天/交樓日(*註釋b)(平日下午5時前或星期六下午1時前)辦妥。 賣方律師 8. 承諾在某時限前完成辦理清還按揭貸款的手續( 如賣方的物業有未解除的按揭)。 更多內容